•  图文无关,开心一笑

    《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》将于4月15日生效,法规说出版电子刊物,公司注册资金必须200万以上,办公面积200平米以上。又一个傻X法规,跟2006年的物权法一样傻X,当年的物权法说不允许民宅注册公司,又不承认商住两用形式的房产,于是大批民宅注册的公司年审的时候往上边塞钱,蒙混过关,而想创业的人大部分又租不起北京天价的CBD。于是政府成全了一些上流人士对居住环境要求,又激起了大批中小型企业的抗议。一年之后,物权法终究把不允许民宅注册公司的条例去掉,改成在征求街道和邻居的同意签字后可以申请注册公司。只是这一年的时间,耽误了多少人的创业计划和公司发展?那些整天关在办公室“造法”的傻X真该上街了解民情了再去编点靠谱的法规。

    《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》跟两年前的《物权法》一样傻X。就拿电子杂志来说,国内目前真正以公司形式运作的原创电子杂志屈指可数,撑死50家,大部分的电子杂志都是传统纸媒以电子版形式出现,这类电子杂志只是纸杂志的翻版,因为传统的杂志刊号都搞定了,COPY的电子版本还不能通过?那么这个《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》就为管这最多50家的电子杂志公司和未来可能出现的若干电子杂志公司?

    大部分的电子杂志公司目标都是为获得风投,而《男色》在坚持2年的经营后才通过朋友介绍获得200万的投资,《男色》是国内高端纯商业运作的电子杂志,办公场所在现代城SOHO。《男色》已经将商业和电子杂志结合得相当成功,可惜按照将要颁布的法规,它也就刚刚够格。那么其他不如《男色》的电子杂志呢?

    去年北京市公安局还闹了个大笑话,为了规范所谓房屋出租,要求房子不得租给生活不规律者!引起一大批上班族的痛骂!一群可笑的造法人。